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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资本构成,通常以自筹资金为主,其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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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的方式及特点。从总体上看,企业的资本构成通常以自筹资金为主,其次是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其中以美国中小企业的自筹比重最高,而欧洲国家企业的自筹资金比例略低。

美国、英国、德国等相对开放且自由主义意识较浓厚的国家直接融资比重往往高于间接融资比重;意大利、法国、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则呈现出间接融资比重高于直接融资比重的现象。

(1)内部融资特点。1)节税作用。当企业将盈余以股利形式派发给股东,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将盈余用于内部融资进行再投资,一方面节省了所缴税,另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可能带来股价上涨,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不影响企业的控制权以及每股收益。企业在利用内部融资方式时,企业的控制权不会受到影响,且能增加每股净资产。

3)融资规模有限。内部融资受公司盈利能力及积累的影响,融资规模受到较大限制,不能满足大规模的融资。

(2)直接融资特点。直接融资中,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民间直接融资是比较典型的融资方式。其特点各有不同:

股权融资:1)公开发售形式的股权融资成本比较高。在企业上市过程中,企业要承担例如评估、律师事务、上市佣金等费用,企业增发股票要承担股利,且股利没有税盾效应,融资成本较高。

债券融资:1)筹资额有限,形成固定负担。债券融资和银行借贷一样有确定的到期日,须按时支付利息,如不能兑现承诺则可能引起公司破产。

2)融资利息低,保证企业的控制权。债券融资实质上是债务融资,偿还期一般较长,利息也通常是市场上最低且固定的,且不会稀释公司的控制权。

3)债券融资上市成本较高。企业债券是以企业自身信用为担保的融资方式,尽管在进入门槛上限制较少,但由于中小企业往往却是财务核算、审计报告,信息透明度和资信评级不完善,发行的债券难以靠信用支撑得到市场认可,风险溢价升高,导致较高的债券发行成本。

民间直接融资:1)期限短,数额小。民间直接融资是中小企业在急需解决资金之困的条件下所使用的重要融资方式。往往期限较短、数额不大。

2)参与主体广。资金需求方通常是民营、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企业,资金供给方的参与主体则可包含城镇居民、民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等,范围广,涉及各行各业和各个阶层。

3)利率高,风险大。我国民间借贷利率通常以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为参照,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关系、借款人及借款用途等的不同,形成差异较大的利率水平。

(3)间接融资特点。银行贷款是典型的间接融资方式,其融资特点如下:

1)银行贷款适用于资信状况好、收益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由于银行借款对企业获得的利润没有要求权,基于风险控制原则,银行往往对风险大的项目或企业不给予贷款。

2)借款额度相对较小。通过银行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比较困难,特别是处在起步或者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

3)条件要求高,限制性条款较多,手续比较复杂。我国巳构建相对成熟完善的银行体系,对于银行贷款的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规则和流程的管理较为规范。

从本质上说,互联网金融仍属于金融范畴,没有改变金融经营风险的本质属性,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因此,研究互联网融资,首先应了解传统融资的模式及其本质特性,进而探讨互联网平台带来的变化,形成跨界的研究视角。

融资理论概述。融资学作为一门学科,始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研究投融资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从微观角度看,融资的基本理论大多以企业融资结构为对象,研究企业从不同渠道获取资金的有机构成及其比重关系。

在企业融资活动中,通常以资本结构作为研究重点,探讨资本结构的构成及变化对企业价值及总资本成本率带来的影响,据此相应形成了不同的资本结构理论。如早期以净收益理论、净营业收益理论等为代表的资本结构理论,现代以MM理论、代理理论、权衡理论、控制权理论和行为融资理论等为代表的资本结构理论。

1.信贷配给理论。信贷配给是指在利率管制环境下,当银行面对贷款的超额需求时,不能或不愿通过提高利率来增加存款供给以达到均衡,而采取一些非利率的贷款条件,如实行配给,来满足部分借款人或借款人的部分资金需求,使得一些资金需求者退出银行信贷市场,消除超额需求之后实现平衡的一种金融现象。

从最早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到20世纪70年代,对信贷配给现象的不断研究使信贷配给理论逐渐成熟。

而目前最流行的信贷配给理论大多出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受信息经济学发展的影响,经济学家们将不完全信息和契约理论运用到信贷市场中,建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模型,当银行不能准确观察到借款者的投资行为时,由于逆向选择的存在,提高利率反而会使低风险者退出信贷市场。

通常,非利率的贷款条件包括借款者的基本特性、银行对借款者的特殊要求或其他一些如个人关系、好恶等因素,这些条件是利率管制条件下银行解决超额资金需求的常用手段。

其中一些标准和条件有助于银行减少信贷风险,如企业的经营规模、信用记录、资产负债结构等,但有许多因素如回存要求、个人关系等会助长行业的不正之风。

2,关系型借贷理论。美国学者伯林和麦斯特将商业银行的借贷分为两类:一种是“交易型贷款”,一种是“关系型贷款”。

这里的“关系型”指贷款的决策依据建立在长期和多渠道与借款企业的广泛接触所获取的信息基础上,主要包括借款企业及个人的相关信息,如企业经营状况、业界信誉、企业主个人品行等,这些信息内容无法通过传统的书面报表形式展现,也被称为“软信息”。

而与之相对的“交易型贷款”更多依据企业的财务报表、担保抵押和信用评级等“硬信息”。可见,关系型借贷是通过社会网络的长期交流而形成的隐性合约,其产生的前提是银行和企业之间须保持长期、密切的联系,通常企业也只固定地与1-2家银行保持这种关系。

换句话说,关系型贷款的构成应该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金融机构收集的信息是私有信息,区别于现成的公共信息;其次,信息的收集是通过与借款人的长期多方位的关系来获得;最后,信息始终保持其私有性。

关系型借贷的优越性表现在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一方面,银行与企业间的密切关系可以使银行拥有其他金融机构没有或需要通过高成本才能获取的企业信息,提高信贷效率;而另一方面,企业也能通过这种借贷方式,降低由于缺少合格财务信息或抵押品而受到的信贷约束,降低贷款成本,有效缓解借款难的问题。

罗建华等通过国外文献综述,总结了不同阶段研究的视角。

90年代研究文献主要从信息不对称、银行和企业成本、收益以及信贷可获得性角度进行研究,进入年后,研究重心转移至银行竞争力、效率和企业债务结构角度,从银行和企业两个层面展开研究,而近几年研究视角转变为企业贷款附加价值、信息优势、转换成本和关系利润以及关系强弱对企业的影响等。

王雪梅认为,近年来,关系型贷款受到我国学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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