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市银行对外披露的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可以了解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这些银行的财务影响,同时分析不同银行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重大会计估计,继而深入分析中国银行业实施新准则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探讨银行内部治理和控制流程的变革需求,以及行业监管政策须覆盖的重点领域。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这三者被合称为“新金融工具准则”或“中国版IFRS9”。按财政部的要求,国内企业将分步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外上市企业自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非上市企业自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国内企业可选择提前实施新准则。根据上市银行已披露的年年报及业绩公告显示,在48家上市银行中,有28家上市银行在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中,除浦发和平安这两家银行为境内上市银行提前执行该准则,其他银行全部为境内外同时上市或境外上市银行。本文针对上述已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银行,区分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农商行三个梯队,通过对上市银行年报及业绩公告披露数据的分析,从实施首日整体财务影响、金融资产重分类和预期信用损失三个维度,解读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中国上市银行的财务影响,探讨银行治理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