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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盈金融CEO李笋办法出台是让行业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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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了借款主体的借款上限。“史上最严”监管新规靴子落地,P2P平台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万盈金融CEO李笋对监管细则正式稿中最受瞩目的几点内容作出解读,并为大家介绍万盈金融今后的发展方向及应对措施。

1、关键词:网贷行业合法性

《办法》第一条指出,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您如何理解这项条款?这项规定会对目前网贷平台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李笋:《办法》第一条从法律层面强调了行业的合法性,对于P2P平台“脱敏”具有重要意义。过去都说P2P行业带有原罪,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更是悬在行业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办法》的出台,明确表达了网贷行业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这给我们网贷行业从业者带来了莫大的信心,不再有灰色地带的顾虑。

总体来说,管理办法出台为互金行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将平台定位为通过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让整个行业有法可依,更好的促进民间金融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让行业真正回归到普惠金融扶持实体经济,做传统金融的补充剂。另一个方面,这也加快了那些未能合规经营,风控能力较弱且没有核心竞争力的平台的出局速度。

2、关键词:ICP许可证

《办法》第五条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许可证;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万盈金融在这方面有所行动吗?后续预备如何推进?

李笋:万盈金融作为一家强国资系平台,一直本着合规经营、求真务实的理念,近期一直积极与地方金融办及行业协会保持密切沟通。相信不会太久,地方金融办就会针对相关规定出台备案流程指引,万盈金融将会继续主动提交相关审报资料,在调整期内完成相关证照的申请和办理手续。

3、关键词:设置借款上限

相比年12月底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此次《办法》最大的变化是对个人和企业分别设置了借款上限。在同一网贷平台,个人最多借款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多借款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个人最多借款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多借款万元。

据了解,万盈金融主要是做高新医药行业供应链金融,项目标的多为大额借款,您准备如何应对呢?监管层此次只给了不超过12个月的调整期,小微借款的线下资产端在实际操作中又十分复杂,您有信心在此时限内完成调整吗?

李笋:这条规定可能是目前行业反应最强烈的,因为目前大多数平台的借款额度远远超过了此规定。个人20万以内、企业万以内的借款上限设置实际上是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条件下限来敲定的,只要行业按照政策规范经营,这项政策是对债权人和平台双方利益的保护,从长远看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分散风险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积极响应监管号召,近期万盈也将会针对优质的个人和企业推出微盈宝产品,预计在9月初就可以正式上线。微盈宝产品主要来源于个人小额消费借款和小微企业经营性借款,借款金额符合个人20万以内、企业万以内的监管要求,后期还将对全国零售药店和扶持农业规模生产等项目提供小额金融服务。

4、关键词:信息披露

《办法》明确要求平台“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同时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的参与。

对照《办法》要求,万盈金融在信息披露方面已经做了哪些事情?今后还会有何举措?

李笋:信息披露对于P2P平台来说至关重要,只有充分地信息披露才能赢得投资人信赖。但不同网贷商业模式下,信披的内容会有所不同,我们期待方金融监管等部门能够出台相应细节和行业标准,平台能按照实际情况有所侧重。万盈在过去的一年里坚持行业深耕,在信息披露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除了网站的实时数据更新,发布每月运营报告等,我们还引入了第三方法大大公司来保障平台线上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信达律师事务所第三方独立机构对所有线下签署的所有法律合同的法律合规性进行独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今后万盈还会和商会协会积极沟通,帮助行业共同建造完善的信息披露平台,最大程度地保护好投资人的利益。

5、关键词:资金第三方存管

《办法》中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针对第三方资金存管条款,网络上出现了“仅这一条就能逼退九成P2P平台”的说法,那么万盈金融在这方面是否已经达到监管层的要求呢?

李笋:可以看出监管层是十分睿智的,通过第三方资金存管条款的约束,能够实现平台资金和客户资金分流,同时银行也能够起到监管资金去向的作用。此举有效避免了再有平台出现自融、建立资金池和庞氏骗局等问题。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万盈就意识到实现银行资金存管已成为互金平台生存的刚性要求,并于今年8月9日正式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由此,万盈金融也成为了满足了银行直接存管、国资绝对控股以及完成亿元资金实缴的唯一一家互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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