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债:山东周五招标137亿元自发自还地方债 期限五、七和10年
路透上海7月7日 - 继广东省首启中国自发自还的地方*府债之后,山东省财*厅最新公告称,将于本周五(11日)招标发行137亿元人民币地方债,期限包括五年、七年和10年。
刊登在中国债券信息的公告显示,本次五、七、10年品种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54.8亿元、41.1亿元和41.1亿元,五年和七年品种利息按年支付,10年品种按半年付息。
具体招标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30,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个工作日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五、七、10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5%;7月14日开始计息,7月12日-7月16日进行分销。
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 和工商银行 等七家。
本次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14年山东省*府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作为自发自还地方债的首个尝鲜者,广东省6月下旬招标的三期地方债,利率稍低于预期,基本持平于同期限的国债。这显示地方*府自行组团发债,非市场化因素仍是主导,发行主体的信用风险等指标的定价作用继续被忽略。
今年3月全国人大公布的财*预算案显示,2014年地方财*收支差额4,000亿元,比去年增加500亿元;国务院并同意由财*部代理发行或继续试点由地方*府自行发债弥补地方财*收支差额,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此前中国财*部公布,今年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内,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府债券自发自还总规模为1,092亿元;其中,江苏获准发债规模最高174亿元。
2014年地方*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包括: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10个省市。并且规定五年、七年和10年债券比例为4:3:3。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