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年金基金在新形势下健康发展,防范化解投资风险,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依据有关规定,近日人社部研究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95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配套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有关问题政策释义的通知》(人社厅发〔〕号,以下简称《释义》)。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起来看看吧!
请介绍一下近年来年金基金发展情况。
答:
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建立的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制度面向企业及其职工,职业年金制度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共同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内容。
我国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含三大支柱,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其功能是保障参保人员老年基本生活;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与职业关联、由国家政策引导、单位和职工参与、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督的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三个支柱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二、三支柱为参保人员退休后过上体面养老生活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领导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制度建设、基金规模、投资收益等方面迎来了历史未有之大发展。年10月,配合中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国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今年底前全国职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工作全面落地。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参保人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增强,基金积累规模稳步增长,较好实现了长期稳健增值目标,补充养老的作用逐步显现。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制度已覆盖近万职工,基金累计规模逾3.1万亿元。-年企业年金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达7.07%,今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资本市场出现了较大波动,但年金基金依然投资稳健,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下一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们将按照中央关于“十四五”时期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规模,有序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健康发展,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此次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
一是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变化迅速,新的投资品种和投资工具不断涌现,特别是资管新规出台后,金融监管部门密集提出系列规范要求,现有政策已不满足年金基金投资实践的需求。而且从年开始,近万亿规模的职业年金基金陆续启动投资运营,市场上出现一定程度的“优质资产荒”,调整年金基金投资政策的紧迫性更加凸显。
二是整合年金基金投资政策的需要。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现行投资政策的主要差异在于职业年金的投资范围中不包括投资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年,根据市场情况,经请示部领导同意,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窗口指导暂停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这两类保险产品,统一年金基金投资政策已具备实施基础。为便于年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运营企业(职业)年金和无差别投资运作养老金产品,有必要整合并统一调整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比例和管理要求等政策。
三是规范年金基金投资行为的需要。需明确年金基金投资应满足嵌套穿透管理要求,明确计划层面的投资比例限制,明确实际操作中部分投资品种的投资要求等,进一步加强年金基金监管,防范年金基金合规风险。
本次年金基金投资政策调整主要有哪些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