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结合阜康市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人数51名,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博峰街道、阜新街道、准东街道、城关镇、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所辖社区。二、招聘条件及职位报考要求(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治权利;2、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暴力恐怖活动;4、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5、身体健康,具备在社区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6、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年5月30日以后出生);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行*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阜康市公安系统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协警、在岗到村工作大学生和已经转岗的社区工作者;2、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刑事处罚、行*处分尚未解除的;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处罚的;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9、在合同期限内辞职未满三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三)笔试加分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2、复转退役*人,笔试成绩加5分;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5分,最高不超过10分;4、社区公益岗人员在社区工作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2.5分,最高不超过10分;5、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要求的,均截止至年5月30日。三、招聘工作程序5月30日,通过“阜康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