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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业金融中心建设重点工作打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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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攻坚之年,也是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建设十分关键的一年,总体思路是: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为总抓手,突出抓好金融集聚区建设、金融招商引资、金融交易平台搭建、企业上市挂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重点任务,到年末,金融增加值达到亿元,增长12%左右;金融税收完成亿元,增长15%左右;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亿元,增长10%左右,贷款余额达到亿元,增长13%左右;保费收入达到亿元,增长18%左右;新增上市企业1—2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8家,总数达到家;普惠金融总量规模达到亿元,增长20%左右,确保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建设“两年有看头”。

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产业金融中心建设发展基础。

1、启动国家级“产业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申报工作。

争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申报国家级“产业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围绕产业金融创新发展进行先行先试,争取政策红利,为全国产业金融改革、推动产融融合发展提供可复制的经验示范。

2、着力打造济南金融控股集团。

以市政府直接出资与市属金融股权资产划转为先导,吸收市属企业和社会资本入股,组建成立金融控股集团,打造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建设的新引擎。

3、举办“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发展高层论坛”。

联合有影响力的国内外机构、高层从业人士共同发起创办高层次的“产业金融高端论坛”,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将其打造成为济南产业金融中心的“名片”,为国内外产业金融品牌展示、产业金融创新思想传播、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交流合作提供平台支撑。

4、成立金融发展服务机构。

借鉴发达城市的做法,成立金融发展服务机构,承担我市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使之成为金融招商、政策兑现、金融信息维护和服务驻济金融机构的综合协调服务平台。

5、出台《关于加快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将《实施意见》作为全市产业金融中心建设纲领性文件,统一指导推进全市产业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特色板块、新兴业态以及配套体系等建设,推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强化金融招商引资。

深入推进“金融招商集聚行动”,精心策划年度“十大金融招商项目”,推动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泰安银行等在济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动齐鲁银行、济南农商银行、中泰证券等本地法人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发行上市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支持齐鲁银行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打造知名金融品牌。按照中央商务区的整体规划布局和工作推进节点,做好相关规划完善对接、楼宇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金融空间布局,明确各区域功能定位,有针对性地布局金融业态,实现错位发展。

三、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

1、引导扩大对重点项目信贷投放规模。

采取政银企合作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银企合作,重点围绕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项目,科学编制、储备、对接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特别是中长期信贷投放规模;同时积极推动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融资工作进行统筹,通过设立产业基金、股权基金、发行境内外债、利用世行贷款等多种渠道和手段,不断提高政府融资能力。

2、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以金控集团为直接抓手,发起设立政策性再担保机构,利用政策性担保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探索组建股权质押引导基金,用市场调节风险补偿,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3、加大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力度。

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相关业态规划和发展政策,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继续加大规模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革力度,争取完成家规模企业规范化改制任务,推动改制企业具备对接资本市场的基本条件;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节奏,新增上市企业1—2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8家,不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占比;加强私募市场培育发展,依托政府现有投资平台和金控集团,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落户济南并参与产业金融中心建设,设立市级资本市场引导基金,通过有效运营引导基金打造私募投资集聚高地;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平台建设,引导交易市场相关机构充分发挥作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权益类交易场所和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力争省级交易平台落户我市,提升要素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和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

4、推动落实保险资金运用工作。

抓住国家放宽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机遇,健全完善项目融资信息与保险资金的沟通对接机制,争取新投放保险资金50亿支持市域经济发展;落实《济南市关于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研究落实有关具体扶持政策;积极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示范区建设和保险产品创新工作,实现保险与济南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四、构筑一流金融生态环境。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我市软件和信息产业优势基础,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加快全社会领域信用数据的整合应用,建立政府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以平台为基础开发行业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打造符合现代金融发展需求的信用服务。

2、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强化地方金融工作部门金融监管职责和力量,针对金融创新业态和模式,构建“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地方金融综合监管体系,同时加强与行业自律组织以及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合作,有效弥补互联网金融、私募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创新发展所带来的金融监管漏洞。

3、加强金融风险防控。

扎实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对企业经营中因流动性困难导致的贷款违约形成的不良,主动协调各方,采取化解措施,切实解决好企业资金链问题;协调配合公安、工商及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揽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充分运用“金融小卫士”及各大媒体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市民增强金融风险防范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

4、加强金融人才培养、引进与合作。

加快构建济南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年内出台《关于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各项人才优惠政策;积极推动驻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之间的干部交叉挂职,整体提升全市金融工作水平;加强与法兰克福、香港等地产业金融合作,探索建立产业金融中心工作站及金融创新研发中心等机构,构筑交流合作大网络。

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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