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进程中,在实现“产融结合、脱虚向实”的背景下,供应链金融应“产业发展需求”而生,成为金融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以及改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和融资昂贵的重要力量。
年9月,人民银行联合8部委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并明确指出,供应链金融是指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
随着产业运作模式的变化,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模式以及主导模式都发生了相应的改变,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以产业链核心企业为中心的“1+N”模式、强调上下游交易关系稳定且连续的“N+N”模式以及以第三方物流、交易市场为核心的仓单质押、货权质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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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业链核心企业为中心的“1+N”模式
“1+N”模式中的1指的是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N指代的是产业链上的N个中小微企业。核心企业凭借自身良好的企业信用及资质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和担保,从而通过银行、核心企业及小微企业之间三方协议的签署,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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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上下游交易关系稳定且连续的“N+N”模式
“N+N”模式是在“1+N”模式的基础上,淡化核心企业的作用,扩展到只要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交易关系稳定、真实且连续,银行或金融机构即可提供融资服务。在这种模式的实际操作中,融资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融资的企业在平台发起融资申请,平台对需融资企业进行交易数据及资质审查,审核通过后数据同步到银行端,经过银行对交易数据的再次核实后,即可提供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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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三方物流为核心的仓单质押、货权质押模式
该种模式是在“N+N”模式的基础上,整合外部第三方物流及交易市场,通过银行、融资企业及第三方物流签署三方协议,融资企业将货物配送到银行指定的第三方物流监管仓库,第三方物流、企业及银行联合对货物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货物价值评估报告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融资企业进行放款。
供应链金融能为供应链中制造、采购、运输、库存、销售等各个环节提供融资服务,具有较广的覆盖面,且通过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可以缓解资金压力,上下游企业可以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银行和第三方金融机构也可以获得风险相对可控的资产,从而有效解决供应链中各个节点资金短缺、周转不灵等问题,激活整个供应链的高效运转,降低融资成本。四川物流产业研究院认为,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我国的供应链金融领域将产生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和创新服务类型,从而成为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助手。
四川物流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