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系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一、普通投资者定义及特点
(一)所谓普通投资者,主要指缺乏较强专业投资知识、专业投资能力、专业投资机构辅导及缺乏雄厚投资资金、靠着自身工薪收入、省吃俭用剩下的资金,并凭着自身简单的投资经验、依据个人判断和风险识别能力所进行理财投资的普通社会大众群体。
(二)普通投资大众在投资理财方面的表现往往具有四个特点(tèdiǎn)或倾向(qīngxiàng):
一是自发意识浓厚,具有较大随意性,比如在投资产品选择(xuǎnzé)上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和易变性(即该投资什么和不该投资什么,心里缺乏一个明确标准或底线);
二是易于盲目([mángmù)跟风,比喻在股市上的追涨杀跌、在购房投资上的从众心里等等;
三是风险识别意识不强,抗风险能力往往较弱,比如在年的股灾中中小散户受到冲击最大。
四是缺乏对客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准确把握,投资往往具有一定盲目性。普通投资者对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变化和走势反映滞缓或麻木,在投资上受政策冲击的可能性较大。比如在ICO虚拟货币上,尽管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发出了禁令,但仍有不少投资者心存侥幸,没有从中收手。
二、普通投资者应具有的投资能力
(一)具有较强的、灵敏的经济金融形势把控意识。
(1)对经济金融政策要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