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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8 15:44:00

「本文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报告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指挥下,金融系统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具体来看,一是宏观杠杆率持续过快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各类高风险机构得到有序处置。三是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四是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得到稳妥化解。五是金融秩序得到全面清理整顿。六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总体看,经过治理,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报告称。

此外,报告还对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跨境资本流动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等17个话题进行了专题讨论。《金融时报》记者进行了重点梳理。

常态化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年12月,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以健全我国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何重要意义?报告指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健全我国宏观审慎制度的具体措施,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稳健性;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资源从房地产转向实体经济;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抑制居民部门杠杆率水平。

根据报告,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出台后,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房地产形势以及不同类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论证,确定了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同时,对于超出集中度上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以及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综合考虑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指导其制定过渡期调整方案,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当前,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已进入常态化实施阶段,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持续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日常监测,督促超限银行按照过渡期调整方案有序实现压降目标,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整体稳定

年第二季度,人民银行对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以下简称“央行评级”),评级结果整体稳定,银行业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来看,报告显示,家参评机构包含大型银行24家、中小银行家、非银行机构家。评级结果划分为11级,分别为1~10级和D级,等级越高表示机构的风险越大,已倒闭、被接管或撤销的机构为D级。其中,评级结果1~5级为“绿区”、6~7级为“黄区”,“绿区”和“黄区”机构可视为在安全边界内;评级结果8-D级为“红区”,为高风险机构。

评级结果显示:家参评机构处于安全边界内,资产占比98.6%。评级结果在“绿区”的机构约家,资产规模万亿元,资产占比90.4%;“黄区”机构家,资产规模27万亿元,资产占比8.2%;“红区”机构家,资产规模4.6万亿元,资产占比1.4%。由此可见,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风险总体可控。

分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评级结果较好,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分区域看,绝大多数省份存量风险已压降,区域金融生态得到优化。

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成效显现

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总体上看,《条例》施行以来,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和实施平稳有序,作用逐步发挥,核心功能逐渐显现,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报告显示,截至年末,全国家投保机构按规定办理了投保手续,被保险存款合计.3万亿元,受保存款80.3万亿元。存款保险50万元偿付限额能够为99.4%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保障水平基本保持稳定,可以给予存款人充分保护,增强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

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增强中小银行信用,为大、中、小银行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条例》施行以来,大、中、小银行存款格局总体保持平稳。截至年末,中小银行存款余额.8万亿元,较《条例》出台时增长60.5%;中小银行存款市场份额51.3%,上升3.2个百分点,其中,小银行存款市场份额30.5%,上升4.1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年以来,存款保险在金融机构评级体系的基础上,依法探索开展早期纠正,及时将识别的风险通报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分类压实责任,促进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是压实高风险机构自身的风险化解责任,加强对机构和股东的约束。二是及时向省政府通报农村信用社风险,落实管理和风险处置的主体责任。三是推动落实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风险处置责任。四是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在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和存款保险等各方推动下,截至年末,已对家投保机构采取了早期纠正措施,家机构风险得到初步化解。

同时,在中小银行风险处置中,存款保险的风险处置平台作用逐步得到发挥。在包商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由存款保险基金和人民银行提供资金支持,依法保障存款人和各类客户的合法权益,对包商银行万储户、2.5万家中小企业、万元以下机构债权给予全额保障,对万元以上大额债权部分保障,最大程度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肃了市场纪律。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促成收购承接,保持了包商银行业务不中断,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不断完善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

在总结近年来应对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经验的基础上,我国金融管理部门于年提出了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明确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引入以宏观审慎为核心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工具,推进转变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方式。报告指出,下一步,将立足我国实际,尊重国际惯例,不断完善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促进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维护金融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一是丰富对银行等各类交易主体全覆盖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工具箱。强化对外汇领域重点机构的监管,防范化解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二是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和评估,构建前瞻性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三是研究开展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压力测试。

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从重事前审批转向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外汇批发和零售市场的行为监管。树立“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完善微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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