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市面上出现一些不法分子
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
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等方式
吸收资金
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编写的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
带你揭开犯罪面纱
作出防范提示
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今天
一起来认识
证券、期货、贵金属
投资平台非法集资
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平台非法集资
证券、期货、贵金属投资平台非法集资
易受骗群体:追求低门槛、高收益的投资者
作案手法:
设立虚假证券期货投资平台
为投资者开设投资账户,以小额盈利诱导客户加大投资
反向操作,投资人遭受损失
典型案例
“智赢天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年10月,赵某等人运营“智赢天下智能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对外宣称其平台与境外某外汇及贵金属交易平台合作,采用智能EA系统买卖伦敦现货黄金为客户盈利,诱导投资者在上述网站注册投资账户并汇入资金,年5月,上述交易平台关闭,投资者账户资金变成负数,造成余名投资者损失万余元。赵某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
非法证券、期货、贵金属投资平台往往以“境外合法平台”“XX交易所会员单位”等说辞为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任何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证券、期货、贵金属交易平台,均是非法的。通过证券、期货、贵金属平台进行投资的,一定要通过官方网站对交易平台的注册、经营等情况进行核实。
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平台非法集资
易受骗群体:希望通过“虚拟货币”“区块链”等“金融创新”获取收益的投资者
作案手法:
开设交易平台、违规发售虚拟货币
操控交易价格快速上涨,制造虚假交易繁荣吸引投资者
操控交易价格不断下跌,限制投资者提现及退出,投资者遭受损失
典型案例
杨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年11月至年3月期间,被告人杨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某天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会议、培训和发展下线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LCC币,并宣传该币只涨不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年3月,多名投资人发现LCC币交易网站无法登陆交易。经统计,杨某等人以上述方式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余万元。杨某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检察官提醒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诱骗公众投资。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来源、平台:广州检察
作者/来源:禅城检察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