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法规
央行最新发文:大力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落实尽职免责制度
年以来,金融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提质,为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支撑。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在新发展阶段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就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一、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
二、持续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政策安排;
三、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赋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四、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定价能力;
五、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
浙江重磅官宣!支持城投公司整合金融牌照、发展为综合金融控股集团!
年6月,浙江省正式发布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支持规模较大、能力较强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整合金融牌照!逐步向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投融资平台加快上市!对于当前业绩不错的城投公司而言,这自然是一个重磅利好!而对于证券公司、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行业,相信会随着新的入局者的搅动,竞争更趋白热化!同时,一些羸弱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化程度,寻找出自己市场竞争的核心价值和差异化优势,将显得尤为重要。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推出进一步降低支付手续费等措施
为贯彻落实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降低自动取款机(ATM)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工作要求,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推出降费措施,进一步向实体经济让利。
近年来,支付产业各方持续优化支付服务供给,积极推出减费让利措施。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人民银行鼓励、引导支付服务主体降费让利,纾困重点地区、行业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
近期,在对近5万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聚焦降费呼声高、使用频度高的基础支付服务,提出12项降费措施,并将于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涵盖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刷卡、支付账户服务等5方面。
此外,人民银行配合银保监会推出降低自动取款机(ATM)跨行取现手续费长期措施,适应异地养老、医疗等需求,便利百姓现金使用。其中,涉及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降费措施,由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明确具体要求;属于市场定价的降费措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等加大惠企利民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在新发展阶段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持续优化银行内部政策安排、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切实提升贷款定价能力、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等方面,对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出具体要求。《通知》要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优化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产品服务,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提升贷款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水平,强化负债成本管控能力。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评价体系,持续改善地方融资环境。
二、市场动态
年1-5月商业保理公司供应链金融ABS发行情况盘点
年1-5月,商业保理公司发行供应链金融ABS共笔,总规模.72亿元。与年同期相比,发行总规模增长0.9%,发行笔数减少24笔。年初为支持疫情防控,深交所、上交所开通了疫情防控ABS注册发行绿色通道,商业保理公司年1-5月发行疫情防控ABS共11笔,总计87.58亿元。除去疫情防控ABS,今年1-5月的发行总量较年同期增长约8.1%。
从单笔发行规模来看,平均单笔发行规模6.45亿元,较年同期提高12.8%。平均单笔发行规模的提高,主要是由于4亿元以下规模的ABS减少和6-10亿元规模的增多:2亿元以下和2-4亿元的ABS发行数量占比分别由去年的13.6%和24.6%下降到了今年的5.4%和17.6%,6-8亿元和8-10亿元的ABS发行数量占比分别由去年的12.3%和16.2%上升到了今年的17.6%和22.5%。
从发行利率来看,优先级证券的平均发行利率4.19%,较去年同期的4.15%有略微提高。其中评级为AAA的笔,占比80.4%,平均发行利率4.03%,较去年同期的4.10%略微下降;评级为AA+的22笔,占比10.8%,平均发行利率5.20%,较去年同期的4.72%有所提高。
从今年的发行情况来看,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商业保理公司参与了ABS融资,有多家商业保理企业在今年首次获批了ABS项目,或发行了首笔ABS,ABS作为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手段已经越来越普及。另一方面,今年截至5月底的发行总额较年同期基本持平,即便除去疫情防控ABS的影响,与全年14%左右的增速相比也有所回落。
近年来,1+N(1核心债务人+N债权人)类的供应链金融ABS的规模快速增长,成为了商业保理公司发行ABS的主要类型,其中包含了相当比重的房地产企业作为核心债务人的项目。在经历了-年翻倍式的高速增长期后,在“房住不炒”以及严控房地产企业杠杆的政策影响下,此类ABS在未来可能较难实现显著的增长。未来N+N(N债务人+N债权人)和N+N+N(N债务人+N债权人+N保理商)类的供应链金融ABS可能成为商业保理公司发行ABS的主要增长点。
这种模式下,商业保理公司不再围绕着一家核心企业开展业务,更能体现出商业保理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特点,与国家对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定位相契合。
目前行业内一些在供应链金融平台方面领先的企业,已经在N+N以及N+N+N类的资产证券化上做出了尝试。平台的成熟完善需要时间的累积,供应链金融ABS的创新也需要不断的尝试探索。只要把握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这一核心,未来N+N与N+N+N类供应链金融ABS有着比1+N类更广阔的增长空间。
三道红线”试点房企商票被纳入监控范围央行要求每月上报数据
财联社记者近日获悉,央行等监管部门已经出手,将“三道红线”试点房企的商票数据纳入其监控范围,要求房企将商票数据随“三道红线”监测数据每月上报。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商票数据暂未被纳入“三道红线”计算指标,不排除未来被纳入计算的可能性。倘若商票数据日后被纳入“三道红线”指标中的有息负债指标计算,未来房企降负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年8月,监管部门为控制房地产企业有息负债规模,对重点房企按“红-橙-黄-绿”四档管理,并设置了“三道红线”,具体为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试点房企须在年6月30日前完成降负债目标。随着房企“三道红线”以及银行涉房融资“两道红线”陆续出台,房企融资被戴上了“紧箍咒”。
上交所数据显示,受“三道红线”等行业政策影响,年房企筹资活动显著收缩,筹资活动现金流较上年大幅下滑94.43%。在融资环境持续收紧及降负债压力下,不被计入有息负债的商票,进一步受到房企的追捧。数据显示,去年房企商票承兑规模总体上呈井喷式增长。
据上海票据交易所统计,年TOP19房企总体商票承兑余额达到.74亿元,较年增长36.59%,占全国商票承兑总量的9.27%。对于日前央行将重点房企的商票纳入监控范围,多位分析人士认为,这与今年以来多家房企出现商票未能按期兑付现象有关。
国资委重磅通知督促央企融资租赁公司防范风险
国资委下发各中央企业的通知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所属融资租赁公司健康发展和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该通知称,央企租赁在服务集团业务、实现降本增效、支持科技创新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定的风险和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央企租赁健康发展,加强风险防范”,发布该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
一、准确把握融资租赁公司功能定位。融资租赁公司要切实回归租赁本源,立足集团主业和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大力发展直接租赁,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二、严格规范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开展。
1)规范开展售后回租,不得变相发放贷款。
2)切实完善尽职调查,有效落实增信措施。
3)规范租赁物管理,严格限制以“不能变现的财产作为租赁物”,重视租赁物的风险缓释作用。
4)严禁违规投向违反国家防范重大风险政策和措施的领域。
5)严禁违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
三、着力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优化整合。
1)中央企业原则上只能控股1家融资租赁公司。对于业务协同、基本停业的租赁公司应当坚决整合或退出。
2)对风险较大、投资效益低、服务主业效果不明显的及时清理退出。
3)集团管控能力弱、融资租赁对主业促进效果不大的中央企业不得新增融资租赁公司。
四、持续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管理管控。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管控,加大派出杜绝“内部人控制”。
五、不断加强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范。
1)防止因盲目追求规模利润提升风险偏好。
2)要将融资租赁公司管理纳入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3)定期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发生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风险事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国资委报告。
4)落实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建立追索扣回机制。
5)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和激励约束制度,依法约束不当行为。
六、加大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处置力度。
1)对于逾期的项目,涉及金额较大、承租人资不抵债等情况的,进行展期或续签应当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2)对于已经展期或续签的项目,应当采取特别管控措施,不得视同正常项目管理。
3)对于已经出现风险的项目,不得简单进行账务核销处理,不得将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
4)国资委将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项目处置跟踪。
七、建立健全融资租赁公司问责机制。
1)建立健全融资租赁公司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查处制度。
2)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有关人员,建立追责问责档案。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资金融通方式,不仅是连接实体企业和金融资本的重要桥梁,在帮助企业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资本运营效率、拓展市场领域等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央企通过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更好的使集团内各个业务板块形成合力,达到产业共振、协同发展的效果。
三、案例事件
厦门国贸清退百亿地产资产,聚焦供应链管理与金融服务两大核心主业
6月11日晚间,厦门国贸公告,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子公司国贸地产%股权、国贸发展51%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交易对价约亿元。通过这次清退行动,厦门国贸基本退出房地产行业。去年11月,厦门国贸就宣布将退出房地产业,并称“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高速发展需要大额增量资源支持。公司房地产业务体量较小,限购、限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需求影响较大,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因素”。
现在摆脱了需要重金投入的房地产业,厦门国贸在资金压力上得以喘息。“后续将根据新战略规划,集中资源投入供应链管理与金融服务两大核心主业,积极发展健康科技等战略新兴业务。”厦门国贸表示。厦门国贸撤离房地产行业背后是11年来央企“退房令”的曲折推进。去年年底,国资委重申“退房令”,督促剩下的央企继续退出房地产行业。
央媒也多次发声催促央企退出房地产,并指出国家持续推进“退房”两大原因:一是央企跨主业进入房地产,加剧了房地产泡沫风险和金融风险;二是有利于央企集中资金发展高新技术,解决国家发展的“卡脖子”难题。
烟台首家商业保理公司设立
烟台港融保理设立
据企查查,年6月9日烟台港融商业保理公司(简称”烟台港融保理”)完成公司设立及公司注册。据了解,烟台港融保理是烟台首家获得省监管部门同意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也是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第一家商业保理法人机构。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山东港口金控公司出资0.51亿元,持股比例51%;烟台港集团出资0.49亿元,持股比例49%。烟台港融商业保理公司的设立,更加丰富了烟台自贸区金融业态。烟台港融保理将借助金控公司业务运营模式,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发挥烟台港区域位置的资源聚集优势。
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携手进出口银行首笔供应链再保理业务成功落地
近日,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的供应链再保理业务合作完成,本次合作发放供应链再保理款项5亿元,标志着与进出口银行的首笔供应链再保理业务成功落地实施。
首笔落地的业务中,再保理款项集中支持了30余家产业链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需求,为企业的转型升级和产业链稳定发展提供了金融助力。本次的再保理业务,也是依托企业信用价值,借助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场景优势,帮助上游供应商实现融资,提升产业链的整体效率与价值。
作为与进出口银行深入合作的商业保理公司,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在供应链金融科技领域的经验和产业优势,通过整合多方数据和资源,将进出口银行所拥有的政策性资金精准注入到供应链企业发展过程中,共同构建多方共赢的金融科技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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