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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0/23 2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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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现代金融”概念,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尽快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金融法律保障体系。

我国已构建起了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体系

至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国基本建成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目前,我国金融业已形成了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领域,种类齐全、竞争充分的金融机构体系。截至年6月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达到家,其中政策性银行2家、开发性银行1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6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家、农村商业银行家、农村合作银行30家、农村信用社家、村镇银行家、民营银行17家,信托公司68家,金融租赁公司70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家,汽车金融公司25家,消费金融公司2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家等;证券公司家,基金公司家,期货公司家;保险公司家。全国金融业总资产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万亿元,规模位居全球第一;证券业总资产7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18万亿元。民间资本在股份制银行股本中占比超过40%,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占比超过50%,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占比超过80%。年6月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3.1万亿美元,多年居全球第一。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球排名第四!

年是我国金融中心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份,作为国家战略,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的经济实力和人民币的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一是从框架体系看,上海的金融中心主体架构已经基本确立,各类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等金融要素齐备,中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在不断完善。二是从内涵功能看,上海金融中心价格形成功能和人民币支付清算功能已较为完善,“上海金”、“上海油”等“上海价格”有力提升了人民币资产的国际定价能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上海清算所,中国银联,支付宝等落户上海,使上海成为全球人民币支付清算的核心枢纽。三是从开放水平看,上海的金融中心国际化程度大幅提升,我国的A股、债券相继被纳入各大主流国际指数,沪港通、债券通、黄金国际版等相继推出,外资金融机构加快在上海布局。四是从发展环境看,上海金融中心的配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上海金融法院成立,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推进,市大数据中心、普惠金融应用正式上线,法制、信用、人才环境更加完善,会所、律所、征信、评级机构等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加快在上海集聚,金融从业人员已有40万左右。五是从国际比较看,上海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已经连续三期保持全球第五名,金融业增加值、金融市场交易额等多项指标国际排名居世界前列。在英国独立智库Z/YEN集团于年3月26日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中,上海已排名全球第4位。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适应新时代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法治体系得到不断优化,金融监管专业性和有效性得到提升。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启动了新一轮的金融改革。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加强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由人民银行承担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得到了充实;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实现职能整合,新组建中国银保监会于年4月8日正式挂牌;各地政府金融工作机构在年纷纷挂牌成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截至目前,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抓总,“一行两会一局”和地方分工负责的金融监管架构已经形成。

张学森主编金融法学,复旦年版

与此同时,我国现代金融法治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信托法》《保险法》等基础金融法律为核心,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重要内容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出台了《票据法》《反洗钱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征信业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还建成了全国集中的金融统计信息系统,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取得重要进展,有效遏制了金融领域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

特别是,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民法典》,自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由此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虽然很少有直接规范金融行业的法条,但其物权编、合同编与金融关系十分密切。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金融活动都离不开《民法典》合同编。而且,在《民法典》合同编还分别对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等作出了专门规定。因此,《民法典》对我国金融法治的发展和完善,具有直接的重大影响。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主编张学森决定对《金融法学》进行较大幅度修订,以反映我国金融法治建设最新成就,满足高等院校相关专业金融法学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的最新需要。因此,在这次修订中,一方面,调整全书结构,删减第一版中有关章节,聚焦金融法学核心内容;另一方面,增加金融创新、普惠金融的法治保障和金融纠纷解决等章节内容,努力做到体系完备、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全书共12章,包括金融法学概论、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金融调控与监管法、金融机构组织法、商业银行业务法、票据法律制度、金融担保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金融信托法、保险法律制度、金融纠纷解决、金融创新的法治保障等。我们希望,这样的内容体系,能够更好地满足金融法学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在各类金融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

张学森与两位院士、杜猛、胡润等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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